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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领取保险金,可以领多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0-07-22 12:55:59 来源:扬帆社保

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作用,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时需要哪些手续?能领多少?下面扬帆社保为您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各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申领流程,有的地方还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申领手续,以便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省、区、市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制定了详细的领金标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可以领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从全国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对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暂时解决失去收入对其本人及家庭带来生活困难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此扬帆社保提醒您,社保一定要按时缴,不要出现断缴情况,而且其中的失业金是要累计缴纳一年以上才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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