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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2018年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20-07-17 09:11:19 来源:扬帆社保

  扬帆社保报道,呼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一次性告知单》,2018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集中统一核定及建账工作日前正式开始。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就其中参保单位核定建账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所有员工均须缴纳社会保险吗?试用期内的职工也须缴纳社会保险吗?可以选择缴纳部分险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不能选择缴纳部分险种。

  参保单位需要申报职工联系电话吗?如何申报?

  需要,网上申报单位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中“职工申报管理”模块下的“人员新增申报”或“职工基本信息修改”,录入修改所有参保职工的手机号码。

  参保单位是否需要核对每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的缴费人员、缴费人数、缴费金额?

  需要。参保单位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中“查询打印”模块下的“单位在职人员查询”,自行核对每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的缴费人员明细、缴费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如发现问题在缴费前及时申请解决,否则一旦缴费将无法处理。

  确定全年没有人员变动,是否可以预缴全年的费用?

  待2017年社平工资公布,单位完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后,单位经办人员可以填写《单位预建账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预建账预缴全年的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离退休状态无法及时变更,是否影响其他在职人员的核定建账?

  行政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办理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先为在职职工办理正常建账,待退休职工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为其办理补建账。如因单位没有及时补建账而导致退休职工医疗待遇无法正常享受,由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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