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扬帆社保 > 社保常识 > 北京社保补缴 > 补缴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补缴公积金有什么用 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04 08:08:46 来源:扬帆社保
住房公积金对我们买房租房是很有必要的,交公积金有什么用?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让我们看看下文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7种用途
用法一: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建修房的费用
用法三:租房
①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父母公积金。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⑧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缴存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住院费个人负担部分。
以上介绍了交公积金有什么用,想知道更多的政策新闻五险知识,关注扬帆社保了解更多。
更多关于北京社保代缴、社保补缴的问题,可以点击右下角图标,在线咨询客服。
